落實低碳島政策 推動電動大客車運行 Issue date:2016-07-22 │ Source:經濟日報

刊登日期:2016/7/7

因氣候變遷,各國積極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穩定生態系統的平衡。對此,為降低運輸對環境的衝擊,國內各界相繼提出綠色運輸的概念,包含提高車輛能源效率標準、推動替代能源及發展新能源車輛等措施,期降低污染源排放,建構友善的運輸環境。

為持續建構電動車輛友善運行環境,行政院於103年核定第二階段「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以經濟部、交通部及環保署跨部會推動電動大客車、提供購車誘因、創新營運模式、鼓勵業者投入及建構產業價值鏈等五大策略方針,擴大支援電動車輛產業發展,同時強化電動大客車推動力道,以加速落實低碳島政策。

政策先行

推動車輛上路

近幾年來,我國政府以推動電動大客車為主軸,期藉其定點、定時、定線及大量運輸等特性,發揮電動車輛節能減碳的最大效益。於此,行政院規劃透過跨部會補助車輛、電池及營運模式、成立妥善率提升小組協助車廠提升電動大客車妥善率及車輛智慧化加值等作法,鼓勵業者採用電動大客車,以加速擴散電動大客車運行效益,同時提升民眾接觸機會及認同感。截至本年度5月底止,共計推動118輛甲類電動大客車及94輛乙類電動大客車運行於全臺各地,展現跨部會推動的成果。

創造亮點

擴大民眾接觸

先導運行專案計畫藉整合政府與業者資源,於全臺各地啟動電動大客車示範運行,提供民眾搭乘體驗,提升電動車輛產業曝光度。其中阿里山先導運行專案計畫與當地業者合作,於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導入10輛乙類電動大客車進行觀光遊園接駁,除展現電動大客車低噪音、無污染的特性,同時驗證我國電動大客車於高海拔、低溫及高濕度環境的適應性。

阿里山案自去年4月導入以來逾230萬人次搭乘,有助於擴散低碳觀光宣導,同時有台積電案於新竹、唐榮案於臺南及臺中、科技之星案於新竹及高屏案於南台灣等不同場域提供廠區接駁、企業接駁、市區公車及偏鄉接駁等服務。先導運行專案計畫電動大客車累計運行減碳3,334公噸,相當於8.5座大安森林公園一年碳吸收量,有效實踐環保的綠色運輸服務。

扶植產業

提升國產化率

行政院為達成推動電動大客車的政策目標,規劃以經濟部工業局「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與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為主要補助方案,期能利用政府資源,跨部會加速推動產業發展。

對此,為了使臺灣的電動大客車製造在地化,發展完整電動大客車產業價值鏈,對於申請政府電動大客車補助的車廠,經濟部工業局訂有附加價值率要求,附加價值率計算公式=(貨品出廠價格-進口材料及零件價格)╱貨品出廠價格x100%),各年度要求分別為103年30%、104年40%、105年50%及106年的70%作為請領補助條件,另透過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規範參與先導運行補助的電動車輛於本年度7月起需採用國產動力系統,後續將逐步要求採用國產電池組及電池管理系統,若廠商通過「電動大客車附加價值率要求標準規定」及「電動大客車性能驗證規範」,即可申請車輛折舊、營運模式軟硬體等補助項目,補助金額為總計畫金額的50%為上限,期藉補助引導廠商逐年提高車輛採用國產零件比例,實踐產業效益在地化。

經濟部工業局同時積極輔導關鍵組件廠商建立自主技術開發,如動力系統、電池系統及控制系統等,提升廠商自主研發能量,並達降低成本的目的。

持續推動

加速產業發展

智慧電動車輛產業尚屬新興產業,考量持續推動10年萬輛電動大客車政策目標,經濟部積極與各部會協商延續辦理相關補助措施,同時規劃推動關鍵零組件國產化進程、發展智慧交通及異業合作等策略,落實我國低碳運輸島及產業效益在地化的目標,創造我國智慧電動車輛產業發展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