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國標已出台”系誤讀 實為鋰電池國標 Issue date:2015-01-29 │ Source:《中國質量報》

本報訊 (記者徐建華)隨大屏手機和智能設備的普及,移動電源(俗稱充電寶)成了人們外出的標配,但隨之而來的各種安全事故也讓人膽戰心驚,標準的缺失也被看成是行業質量亂象的原因之一,這種情況不久將會得到解決。中國質量報記者從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獲悉,移動電源國家標準《信息技術 攜帶型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範》已經由國家標準委下達制定計劃,由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牽頭組織起草,這意味我國正式開啟了移動電源國家標準制定程序。

去年7月,質檢總局對市場上的32批次充電寶進行抽檢發現,32批次品均存在質量安全風險。其中,9批次品電芯重物衝擊測試不符合,存在內部短路時起火爆炸風險;28批次品輸齣電氣性能測試不符合,存在“燒”壞被充電設備風險;20批次品外殼材料可燃性測試不符合,無法對電芯起火進行阻燃。此外,17批次品被發現容量虛標。

移動電源行業缺乏統一的國家標準,也被社會和業內看成是導致各種品亂象的根源之一。去年12月,我國首部鋰離子電池安全國家標準《攜帶型電子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GB 31241-2014)發布,由於該標準適用於充電寶用的鋰離子電池,一度被媒體誤讀為“首個移動電源國標”,不過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業界對移動電源國標的急迫需求。

“GB 31241是鋰離子電池安全標準,不是移動電源標準,不可以看成移動電源標準。”工信部鋰離子電池安全標準特別工作組秘書、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安全實驗室副主任何鵬林告訴記者,移動電源屬於有獨立功能、可以單獨銷售和使用的品,屬於一種整機設備;而電池只是整機設備的一個部件或者元件。GB 31241屬於元器件標準,而非整機標準。

何鵬林解釋,移動電源的安全性評估應使用整機標準GB 4943.1-2011或者GB 8898。其中GB 4943.1-2011為《信息技術設備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8898-2011是《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 安全要求》。二者要求相差不大,具體要使用哪個標準取決於移動電源給何種設備供電(這與電源適配器類似)。GB 4943.1-2011和GB 8898均要求整機設備的安全關鍵件滿足相應的元器件安全標準要求。鋰離子電池是移動電源(屬於整機設備)的安全關鍵件,因此GB 31241發布實施之后,移動電源用的鋰離子電池也應滿足GB 31241的要求。但是,移動電源作為一個整機設備,其安全性不是單單靠一個元器件標準(GB 31241)就可覆蓋的,其余的安全要求需要用GB 4943.1或者GB 8898來評估。

據透露,已經下達制定計劃的移動電源國家標準《信息技術 攜帶型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範》,對於移動電源的安全性,將綜合考慮整機設備的安全(GB 4943.1/GB 8898)和鋰離子電池的安全(GB 3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