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免貨物稅 將延長 Issue date:2016-10-12 │ Source:綠色能源產業資訊網

電動車免貨物稅優惠明年1月底將落日,為發展電動車產業,經濟部已知會財政部,年底前會提案延長優惠報請行政院同意。財政部表示,會配合經濟部的產業政策。

電動汽機車免徵貨物稅的租稅優惠已展延過一次,免稅自2011年1月28日起實施,2014年延長實施三年,至2017年1月27日到期,外界關心能否二度延長。經濟部預估,由於新政府也相當重視環保,通過再延長免貨物稅的機率很大。

去年為鼓勵購買低汙染的環保車輛,行政院才延長電動汽車牌照稅免稅期三年。包括電動小客車、巴士與貨車,免徵牌照稅優惠將可持續至2018年1月5日為止。經濟部認為政策會有一致性。

但經濟部官員也強調,此次會進一步檢討成效與策略,關注電動汽車發展慢速問題。電動機車gogoro在台發展相當快速,在一定的充電站下,價格與現有市場相差不遠,訂價策略用意先搶市占率,再逐漸擴大布點。而電動汽車售價仍太高,國內外品牌平均售價約在200萬元左右,市場難以拓展。

財政部官員說,gogoro今年就賣出8,000多輛,預估今年整體市場會破1.2萬輛,累計近六年電動車約有6萬台,但電動汽車卻不到500台。

如果免貨物稅未能延長,對國內電動汽車市場影響不小。電動汽車的課稅原規定和一般汽車相當,以小客車為例,汽缸排氣量在2000c.c.以下,貨物稅要按銷售價的25%課徵;同樣排氣量的電動汽車(例如馬達最大馬力在208.7英制馬力以下),適用稅率也是25%。

根據財政部資料,自2011年~2015年電動車免貨物稅的稅收減免約有2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