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舊電池欠回收機制 恐污染生態 Issue date:2016-11-01 │ Source:蘋果日報

【本報訊】政府大力提倡使用電動車,而首批引入本港的電動車輛,電池最快將在下年退役,惟政府目前仍未就舊電池重用制訂機制。專家指,舊電池仍有約7成儲電能力,若妥善處理可作二次再用,最長使用期或逾7年。專家批評當局至今無回收機制屬太遲,並稱因電池含大量鋰、硫酸等重金屬,若無妥善處理配套,造成的生態破壞,恐較柴油及電油車嚴重。

政府目前豁免電動車輛的首次登記稅,令本港電動車數目急速增長,由2010年少於100輛,增至今年8月的6,167輛,受歡迎牌子有Volkswagen及Tesla等。一般電動車電池平均壽命約7年,最早引入本港的首批電動車,舊電池則已於去年開始退役,不過當局至今仍未制訂回收機制。香港汽車會副會長李耀培指,電動車電池的壽命一般為7至8年,正常叉滿電後電池是100%,若電池在叉滿後不足100%儲電量,則表示已經耗損。
李耀培解釋,若電池儲電量下跌至70%,會影響電動車行車速度甚至會死火,影響安全,車廠一般會安排替換。根據環保署資料,過去3年本港每年平均處置約10公噸此類舊電池,電池會由持牌化學廢物處置設施作初步處理後出口到外地回收。

不法回收商或棄置郊區

李耀培警告政府切勿以為購買電動車便是支持環保,強調若政策不當,電動車會是最不環保的車輛。他坦言,本港無汽車工業,雖然有回收商回收新款鋰電池,但處理方法單純為抽出值錢的金屬,再將無用廢料運往其他地方丟棄,電池內的有毒物對泥土、海洋會造成極大污染,較柴油及電油車更甚,不法回收商亦有機會將廢料棄置在郊區,「就算丟出香港,即係將污染源轉去第二度。」
環境局目前舉辦電動車退役電池重用國際大賽,呼籲市民及學生為重用舊電池集思廣益。李耀培批評政府的視野退步、缺乏長遠安排,「應該好多年前諗,唔係?家先諗。」他舉例指,英國、歐洲多國引入電動車前,已強制要求生產商制訂電池重用政策,如改裝作風力、太陽能儲電機等環保用途等。
李耀培指,現時各國已有重用舊電池的先例,而豁免電動車輛首次登記稅的限期將於下年3月屆滿。他建議政府利用稅務空間規劃電動車長遠配套,例如減稅率7成,用3成的稅款發展電池再用計劃,真正實踐環保概念。
Volkswagen發言人回覆本報指,品牌於本港回收的電動車舊電池會交由持牌可回收鋰離子電池的化學廢物收集商處理,車主亦有8年或16萬公里的電池保用;Tesla發言人亦稱,其在本港使用的電動車舊電池會交由獲認可、位於亞洲的回收商處理,電池有8年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