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太陽能組織推「太陽能+儲能」十大政策方針 Issue date:2016-12-08 │ Source:http://technews.tw/2016/12/01/european-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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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板能發電,更重要的是要能有效用電,而儲能系統正是有效用電的關鍵。歐洲太陽能商業組織 SolarPower Europe 呼籲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透過政策制定的方式響應,並具體列出了十項方針。

olarPower Europe 的前身是 EPIA(歐洲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致力於推動太陽能發電,以達成能源轉型、創造更永續的環境。SolarPower Europe 即將在近期推出「能源結合方案」(Energy Union Package),致力於結合太陽能與儲能,提高太陽能發電的可靠度與可利用性。

SolarPower Europe 的副總裁、Enel Green Power 的創新長 Ricardo Amoroso 表示,儲能系統的成本已有顯著降低,而品質則有長足進展,足以邁入市場。他說:「我們現在需要歐洲的決策者將相關法規正式入法,包括明確的定義與適合的市場設計,以提供競爭者們擁有良好的競爭環境。」他表示,這對於市場發展是有所助益的。

對於本次行動與倡議,SolarPower Europe 的執行顧問 Michael Schmela 表示,若所有提案都能有效執行,歐盟就可望在 2030 年時達到再生能源佔比 27% 的目標,甚至有機會在「二版再生能源指令」(REDII)的方針下,達到 35% 的水準。

SolarPower Europe 對歐盟委員會提出的十項政策建議,重點如下:

  1. 歐盟全境的「電力儲存」定義需列入更新版的「電力指令」。
  2. 釐清現有的儲能消費者之定義與權利。亦即 REDII 法案須加上使用者自產自用電力的權利。
  3. 大型太陽能發電廠需進行適切的交易市場調整,以供平衡與負責發展。
  4. 在輸配電層級,研擬能夠提供彈性電力交易的市場。
  5. 在 TSOs 與 DSOs 的架構下建立明確的準則與環境,以運作儲能方案。
  6. 提出目標明確的太陽能競標制度,加重太陽能與儲能的重要性。
  7. 為消費者提供社區規模的電力交易制度,電力可來自集合性的自產電力。第三方中介者須被允許運作消費者的電力儲能設備,例如提供虛擬電廠與點對點服務等。
  8. 針對股東們所需的資料透明性與可取得性之問題須有明確法規。
  9. 消費者在提供自家產品支援電網運作時,需透過補貼金、提供進入市場時所需的價格指南,以及系統需求等,享有合理的回饋。
  10. 電力配電與電網補貼需與電力轉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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