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 完成初步審定 Issue date:2017-09-25 │ Source:中時電子報

經濟部於107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第2次審定會議,針對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分組會議中,各類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計算公式使用參數及重要相關議題之共同意見予以討論確認,已獲得初步共識,後續將進行聽證及草案預告作業,預定11月上旬召開聽證會,聽取各界意見,再召開第3次審定會,完成審定作業。

 

經濟部表示,審定會審議躉購費率各項參數時,已考量資料來源及參採數據之公信力、客觀性及適用於我國氣候及資源條件等因素,就相關費率及參數水準做適當調整,建立相關措施,重點包括:1.調整陸域風機躉購費率級距,小風機容量級距調整為1至30瓩。2.地熱發電比照離岸風力費率機制,設計前高後低之階梯式躉購費率機制。3.離岸風力發電設備政策目標外所增加之容量,其躉購費率將結合市場競爭機制。4.延續離岸型風力階梯式躉購費率機制。

5.延續太陽光電高效能模組躉購費率加成6%及北部地區(含北北基、桃竹苗及宜花)加成15%。6.調整離島費率獎勵機制,海底電纜未聯結前,延續106年度制度加成15%;聯結後躉購費率改為加成4%(106年度無加成)。7.延續放寬太陽光電費率適用時點措施,其中10MW以上之地面型及水面型(浮力式)太陽光電設備,於108年6月30日前完工者,其躉購費率仍適用107年度費率。

經濟部強調,審定會初步審定結果,將透過預告程序進行公告,並預定於11月上旬召開「107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聽證會」進行說明,聽取各界意見,後續將再召開第3次審定會,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課題,為我國再生能源產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