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鼓勵發展再生能源 小型業者給優惠 Issue date:2018-02-06 │ Source:自由時報

蔡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圖為桃園市府頂樓設有太陽能光電板。(資料照)

2018-02-06 19:1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達到2025年非核家園的目標,蔡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行政院今天下午由政務委員張景森審查通過「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為鼓勵再生能源發展,未來能源基金繳交的費率將給予小型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優惠或免繳,會中決議,這項修法經三讀通過後,將授權在子法另訂差別費率,讓小型再生能源發電業者享有優惠。

    這次修法也明定,售電業業者必須繳交能源基金,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繳交基金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可處30萬元以下、150萬元以下罰鍰。

    張景森是在今天下午召集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審查通過經濟部能源局所提報的「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這項修正草案預定在農曆過年後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再送請立法院審議。